重庆新东方电脑会计培训学校
会计培训 | 电脑培训 | 报名指南 | 联系我们 | | 网站首页

招考信息

招考动态

关于征求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意见的通知

2017年06月09日 作者: 财办会〔2017〕16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,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,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司,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,武警部队后勤部财务部,有关中央部门财务部门: 为贯彻落实《会计法》和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要求,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,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,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,我们起草了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。请组织征求意见,并于2017年7月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财政部会计司。 联系人:财政部会计司会计人员管理处 魏晓惠 通讯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,100820 联系电话:010—68553026、68552670(传真) 电子邮箱:weixiaohui@mof.gov.cn 附件:1.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(征求意见稿) 2.关于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的起草说明 财政部办公厅 2017年6月1日

学校环境

培训咨询热线:023-65325868 13212367618 13908315935
学校地址: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正街20号(天星桥转盘沙区教育考试院内)
© 2001-2011 重庆新东方电脑会计培训学校   渝ICP备18016287号-3